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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全面加强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8-29 】 【选择字号:

    内蒙古通辽市全面加强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

   时间:2018-08-16        来源:内蒙古通辽市编办      

 年初以来,内蒙古通辽市编办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立足机构编制工作和地区实际,全面加强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规范化、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以制度建设确保数据信息的规范化。制定了《通辽市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全面规范系统日常维护、用编申请流程、人员入库流程、实名制信息公示、系统操作员职责。同时,建立起分管主任负总责,业务科长具体负责,经办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
  以动态维护确保数据信息的时效性。一是坚持定期提醒各单位在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实名制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完成信息更新;二是积极与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对任职、调动、退休等文件和信息做到互通共享,实现文件下达与数据维护同步更新,确保机构人员信息不重、不漏、实时。
  以反复校核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要求各单位每年对照 “三定”“五定”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党政群机关信息变更登记和中文网络域名登记续费等相关工作,对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机构名称、机构级别、机构性质、编制数、经费渠道等信息逐一进行核对,确保批准文件与实名制网络系统数据完全相符。同时,定期核对旗县市区和市本级各类机构编制数据指标,确保编制台账、实名制系统信息和编制管理证相一致,避免疏漏。
  以严密监督确保数据信息的权威性。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干部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超编进人、“吃空饷”、违规进人等预警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同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机构编制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实名制管理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的权威性和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