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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邹城市编办“四个实现”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03 】 【选择字号:

山东济宁邹城市编办“四个实现”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
 
    时间:2018-08-31        来源:山东济宁邹城市编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履职,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山东济宁邹城市编办统筹谋划、多措并举,以“四个实现”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
  一是管理对象实现全面覆盖。系统总结去年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系统试点经验,按照统一要求、统一管理的原则,今年将未编制清单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单编制范围,不仅涵盖所有已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而且包括已成立但未登记法人的事业单位,真正实现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对象全覆盖。
  二是业务事项实现动态调整。制定出台《邹城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业务范围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去年已公布清单的单位组织开展业务事项自查,凡业务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向事业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增加、变更、取消等申请,按规定调整业务范围,确保业务清单科学有效、规范准确。
  三是工作方法实现创新突破。在去年建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财政、物价、法制、审改等部门(单位)参加的联审会议制度并实行“两报两审”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组建业务事项审核工作小组,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夯实工作责任,落实职责分工。审核小组不断创新材料互查、交叉审核、深度交流等工作方式,切实强化团结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单审核工作严谨细致。
  四是法人监管实现质效提升。坚持把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信用管理等有机结合,着力充分发挥业务清单在事业单位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监管部门依“单”监督、事业单位按“单”履职、社会各界照“单”评议,切实增强了事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有力推进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