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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编办“三化”全力打造法治型机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26 】 【选择字号:

      福建省漳州市编办“三化”全力打造法治型机关
 
        时间:2018-09-11        来源:福建省漳州市编办

 
  近年来,福建漳州市编办坚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边线,采取“三化”,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建设,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着力打造法治型机关。
  一是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贯彻常态化。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布《漳州市机构编制信息》等多种模式,普及法律知识,将普法工作融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机构编制工作,树立“编制就是法”这一观念,进一步增强本办机关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努力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机构编制工作依法办事,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利用12310机构编制宣传活动、在市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对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认知度和了解度,为机构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贯彻制度化。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查找现有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健全岗位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内部十项管理制度。细化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等科室工作规范。严格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等主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KPI考核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内容。将机构编制管理法制知识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各级编制干部培训课程内容,纳入领导干部选拔考试、培训考试的考题内容。
  三是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监督实效化。制定出台《漳州市机构编制核查管理办法》,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凝聚督查合力。建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队伍,聘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等12个部门业务骨干担任特邀监督员,形成多个部门共同把关的约束协调机制。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把机构编制管理与领导责任审计、组织人事管理、年度绩效考评等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推动“12310”举报电话的有效运用,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