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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县编办严把“四关”力促控编减编见实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02 】 【选择字号:

  宁波宁海县编办严把“四关”力促控编减编见实效
 
       时间:2018-12-28        来源:宁波宁海县编办

 
  宁波宁海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两个只减不增”有关精神,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严把“四关”,切实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一是严把控制“意识关”。会同纪委、组织、监察、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意见》,明确控编减编目标、责任分工、责任人等,并以控编减编协调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等渠道,进行全面、广泛、深入宣传,使“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把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把人员“总量关”。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实行“一年内一次申请可分批使用”制度,对全年用编进行统筹管理,严格用编核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以实名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综合约束机制,确保实有人员与批准的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相对应。完善编制调剂的途径、措施和办法,深入挖掘现有编制潜力,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到规模扩大、职能强化、任务加重的部门。
  三是严把人员“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控制压缩公务员招录规模,对超编、满编及改革可能涉及的部门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情况特殊的“出三进一”。对编制尚有空缺的事业单位,年度人员增长控制在空编数的1/3以内;对职责无重大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出一进一”;对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推行“费随事转”和“办事不养人”的公共服务新模式。
  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等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案件举报、受理、移送、查处的工作机制,坚决纠正违规超编进人、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退而不休等问题,加大力度清理整顿在编不在岗和“条条干预”现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推行“双责联审”,将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与经济责任审核相结合,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