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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着力构建五个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5-20 】 【选择字号:

     山东省潍坊市着力构建五个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时间:2019-05-20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编办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以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为突破口,着力构建五个机制,打造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一、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量化评估机制。政府工作部门是行政体制运行的重要主体,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心所在。潍坊市按照“分期分批、五年全覆盖”的部署要求,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机构编制评估,目前政府部门评估已全部结束,并延伸到群团机关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评估中,突出被评估部门职能配置情况、运行机制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和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等4大重点,坚持指标体系“一年一调整”,每个指标都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看过程与看结果相结合、抓关键与可监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具体的评估要素、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为使评估更直观、更深透,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每项指标都赋予不同权重,创新评估问效数学建模机制,重点围绕评估发现的薄弱环节,予以数据图表分析,以直观图表和具体数字,深入剖析、点明要害,实现评估图表化、问效形象化。评估之后,部门之间不仅整体工作由过去的不可量化、不可排序变得可排可比了,而且各项具体指标,谁优谁劣、谁高谁低,优势是什么、短板在哪里,都一目了然、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了指标全量化、优劣全公开、部门可比较、整改更精准。仅2018年,市级对部门单位职责弱化调整、下属事业单位登记不规范等20余个问题,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予以整改,有效提升了行政效能。
  二、事业单位综合监管机制。事业单位量大面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支撑,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难点所在,必须坚持综合施治以管好管活,激发其发展活力。针对运行体制不活的问题,重点对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动刀”,根据相关意见,实行企业化管理,砍掉束缚其发展的“枷锁”,仅去年就完成市直21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针对事业单位自主性不强的问题,在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出台事业单位理事会运行规程,印发外部监事履职评价、保障监事会(监事)履职、监事会(监事)发现问题处理等3个配套办法,规范事业单位运行。针对满编、超编事来单位不能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的问题,制定出台《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有力保障了市直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比如,该市农科院承担着大量的国家和省市级各类农业科研课题,受精简压缩编制影响,编制由130名核减为122名,造成人员超编,但又急需引进小麦、花生、果树育种与栽培等领域的专业博士。为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启用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在两年内为其引进5名相关学科博士,保障了各项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针对任务目标不饱满、导向作用发挥不好等考核机制不活问题,把全市294家事业单位分为招商合作、科教研发等7大类,实行分类考评、同类同考,变“一刀切”为“分类比”“分尺量”,同时在66家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试点推行KPI(关键绩效指标)考评方式,增强考评科学性,大大提升了干事创业能动性。如在考核潍坊市科技馆的过程中,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来考核,市科技馆就主动调整对外开放时间,节假日及中午不休息不闭馆,全天候对外开放,受到群众欢迎,社会满意度连续两年达到100%。
  三、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机制。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业务,也是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最核心的实现路径。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不利于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潍坊市探索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全程跟踪问效,实行多维调研、研究审批和跟进监管的“整链条”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权威性和管理效能。事项批复前,实行“八问工作法”,从机构现状、历史沿革、政策依据、配套措施、效果预测、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全维度梳理研判,既问前世今生,又考虑后续可能产生的“正负效应”。研究办理过程中,对“论据”不充分、违反政策的,直陈原由并坚决退回;对论证可行的上会集体讨论,并实行“挂账处理”,将前期调研论证数据及研究批复情况等记录在案,为后续跟进管理打好基础。事项批复后,按照“分类问效,同类可比”的原则,设置决策落实、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3项内容40项问效指标,对批复6个月后、1年内的事项开展定向问效。制定出台《潍坊市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明确对10个事项开展问效,并将问效结果与职责调整、机构撤并、编制核减挂钩,对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2家单位,提出了机构撤并或核减编制的处理意见。通过全程问效,实现了被动前置化审批向主动全程化监管的转变,大大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四、严控机构编制协调配合机制。严控机构和编制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要义,尤其在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个“硬杠杠”下更要加强。该市将制度建设作为严控机构编制的根本保障,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先后下发加强编制使用管理、严控机构编制、健全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三个《意见》,扎紧了严控的制度“笼子”,形成了相关部门间分工协作、定期督查通报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合力。但受部门间工作方式方法、信息沟通等因素影响,“线下”业务办理的效率仍需提高。为此,该市以承担全省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共用管理平台建设试点为契机,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打通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自有系统,构建人员姓名、岗位标识、机构名称等8大类92项统一指标,将市县镇三级6700余个机构、18.8万名人员的252万条数据悉数录入四部门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同步更新”,对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增减、领导职数审核、工资统发和经费核定等5个关联业务,全部实行“线上”闭环办理,搭建高效能的数字化平台,各单位只与人社局现场对接,一次性登陆四部门管理平台,即可完成业务操作。目前,用编申请和减人出编实现“零跑腿”,领导职数审核和用编进人实现“只跑一次”。据统计,自平台应用以来,先后为市县两级200余个单位办理增人、减人和用编计划业务7000余项,办理时间缩短40%以上。
  五、机构编制违规案件严肃查处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是强化落实的重要抓手。对待机构编制违规案件,必须要打磨好锋利的“牙齿”,让问责戳中痛处,才能维护好权威。一是宣传预防成常态。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纳入市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连续为12个主体班次进行宣讲,培训2500余人次。每年编印《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汇编》、《典型案例汇编》发放编委领导、部门领导班子及组织人事科长,使宣传预防成为常态,让遵守编制纪律成为共识。二是严肃查处立规矩。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各类举报案件的处理上,按照“举报必查、事后反馈”的原则,对各类机构编制事项举报案件审慎对待,查根源、查过程、查现状,摸清来龙去,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并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当面反馈。三是举一反三促提升。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要求,全面落实自查整改,重点查摆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查摆出的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