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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鲁山县编办“四化”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8-02 】 【选择字号:

河南平顶山鲁山县编办“四化”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时间:2018-08-01        来源:河南平顶山鲁山县编办

 
  为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编办探索推行“四化”工作法,在提高工作质量、推进重点任务、提升工作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工作“模块化”。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总体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县编办将年度工作划分为“深化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四大模块。每个模块的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协调高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推进工作“精细化”。系统梳理“四大模块”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排出工作配档表,明确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和岗位、完成标准、时间节点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同时印发“工作日志”,要求各科室人员详细记录任务进度、存在问题等。通过定期检查、公布工作日志,在单位上下营造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是业务规程“标准化”。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意识,把日常业务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强化机构编制“总闸口”作用上。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机构设置申请、出入编流程和实名制业务办理等多项业务规程,切实明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扎实推进科室业务标准化,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四是信息数据“公开化”。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开并定期更新维护“四张清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事业单位登记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实现长期、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阶段性、动态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揭开机构编制工作“神秘面纱”,着力打造阳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