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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四项举措”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核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0-24 】 【选择字号:

浙江省舟山市“四项举措”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核查工作
 
        时间:2018-10-22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编办
 
 
  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快、准、全、严、勤、合”要求,浙江省舟山市编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核查实名制系统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切实提升实名制数据的质量。
  一、全面部署县区核查工作。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实名制数据库实际情况和此次机构改革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实名制数据核查和信息校对工作。组织开展了县区实名制系统互查工作,县区互相开通账号进行对查,逐一核对“三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对存在台账缺失或不实的,及时修改补充,确保机构编制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积极开展市本级实名制信息自查。下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自查工作的函》,以各主管部门为单位,对机构编制台账、实有人员信息、单位基本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核查,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对发现问题及时网上申请变更。市编办实时审核导入及变更的信息数据,对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实行实时掌握。建立完善实名制台账实时更新制度,对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发文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网上更新台账信息,确保为机构编制各项管理工作提供真实依据。此外,根据机构改革任务,下发《关于填报各部门(单位)实有人员情况的函》,了解掌握各单位实有人员实际岗位分布情况,并与实名制系统实有人员信息进行精准核对,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三、注重拓展实名制数据应用服务。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精准的优势,主动服务于公车改革、人才住房补贴资格审核、执法人员信息核实、工资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等工作,不断拓展延伸业务范围,既为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服务,也促进了实名制数据准确率的不断提升。
  四、着力优化实名制系统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根据“最多跑一次”数据归集工作要求,对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等单位系统开放端口,共享文件管理模块、实有人员模块,建立统一的数据指标;从“增加电子章功能”、“完善查询功能”、“增加自动排序功能”、“完善实有人员信息”、“开设机构情况表”五个方面对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尤其是电子章功能的开发,真正实现了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无需跑”和“无纸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