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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从三个方面持续深化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5-31 】 【选择字号:

     重庆市忠县从三个方面持续深化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
 
      时间:2016-05-31        来源:重庆市忠县编办
 
  近年来,重庆市忠县编办大力推进“强基础、重管理、见实效”工程,持续加强人员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构建了平台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的实名制工作机制。
  一、主动作为,构建运行顺畅的管理平台
  近年来,忠县编办将中央、市关于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方面的文件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文件编印成册,送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领导参阅,制定了《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向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汇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多次提请县编委就人员编制实名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赢得了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二、建章立制,构建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
  为加强人员编制的动态监管,确保实名制数据实、新、准,忠县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相关部门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方面的变动,相关部门及时以书面形式和通过党政办公网相互通报;重大事项由编制部门牵头,召开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决定或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提出工作建议。二是实名制数据与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实行资源共享,相互交流。三是建立了审核制度。各单位申报要求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必须事前通过实名制数据审核;各单位向上级申报的招录、遴选、人才计划,须报县编办实名制工作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才能按照程序上报;县外商调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凭实名制工作人员出具的编制证明办理调配手续;财政部门凭实名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工资统发手续。四是建立了督办考核机制。凡涉及人员招录、工资统发、工作调动、退休、辞职、死亡等情况,各单位必须在文件下发后10日内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册》和有关文件资料到县编办办理出入编手续,并将办理情况在《忠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情况登记簿》上作好记载,凡逾期不办理出入编手续的部门和乡镇,相应扣减综合目标考核分值。部门联动机制实施以来,有效增强了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管理“刚性”显著增强,确保了实名制数据库始终保持动态更新和及时准确的运行状态。
  三、信息公开,畅通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人员编制实名制的监督,忠县建立并完善了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忠县制定了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规范文本,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情况和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12310”通过单位公示栏、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示,做到机构编制事项有调整的必须公示且公示内容不得遗漏,公示期内对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有疑问的,可向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和直接拨打举报电话举报。近年来,忠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为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并共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机构编制在“阳光”下运作。同时,忠县编办进一步加大了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力度,凡受理的举报案件,限期向社会公众公示纠正或查处情况,赢得了公众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