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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落实“四项机制”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9 】 【选择字号: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落实“四项机制”
             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时间:2017-06-16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落实“四项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分工负责,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科室、指定业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职数和实际配备等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数据信息准确。
   二是落实定期核查机制。每季度对在编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半年对数据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做出调整,使实有在编人员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紧密衔接,做到编制与人员一一对应。
   三是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机构编制电子信息台账,强化系统数据库的日常跟踪和动态管理,由专人负责实时维护,对出现的机构变化、人员调整等情况,认真比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表进行及时修订,使人员编制情况始终处于动态更新中,确保系统数据的实效性。
   四是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各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依据编制部门机构调整文件、组织部门任职文件和人社部门人员进出审批手续,将实名制信息管理贯穿到人员编制审批、人员调配、工资审批、经费拨付的各个环节,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