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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四项举措” 全面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12 】 【选择字号:

山东省泰安市“四项举措” 全面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清理规范工作

 

 时间:2019-07-11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编办   字体:小 中大      

 

  针对机构改革后机构编制和人员发生较大变动的实际情况,泰安市委编办以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为切入点,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清理规范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对实名制系统数据的更新维护,强化对系统管理使用的统一指导,明确各县(市、区)党委编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实现变化同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编办和有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时间节点,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同时,做好实名制系统各项机构编制和人员数据同步变更,做到信息数据与机构改革方案、批复文件相一致,账实相符,充分体现机构改革变化情况。
  三是抓好更新维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强各县市区实名制系统管理使用和数据更新维护工作,以人员出入库、信息指标完善、月(年)报信息校验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通报,逐一销号。经梳理,归类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指标28项,排查数据存在问题86044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加强管理使用。把实名制数据管理维护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格规范实名制系统的管理使用,建立数据审查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委编办和有关业务科室,对涉改部门单位的实名制数据维护做到一步到位,对不涉改的逐步规范完善,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把数据更新维护工作抓常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