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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8-16 】 【选择字号: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时间:2019-08-15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


  为巩固地方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扎实开展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完善工作。
  一是周密组织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汶上县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制度》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表》,对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更新、调整、维护和操作权限等做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和保密要求,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结合县级机构改革实际,明确本次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的任务目标、标准要求和时限节点,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明确内容程序,做到全面系统。着眼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分类明确上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及程序:机构方面,报送机构名称、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及文件名称、机构规格、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码、中文域名等内容;编制方面,报送编制总数、内设机构编制分解数、编制核定调整文件号和文件名称、编制类型等内容;职责方面,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报送其主要职责,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主要职责的单位,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进行审定后填报;领导职数方面,报送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
  三是严格报送要求,做实基础信息。要求各部门(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采集上报信息,做到实事求是、应报尽报、不重不混不漏。涉及机构编制方面文件,必须提供复印件的扫描件。实有人员信息采集过程中,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填报人员信息,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汇总。凡不能按时完成信息上报工作或上报信息不完整、审核程序不规范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将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