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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委编办“三个全面”加强改革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12 】 【选择字号:

山东烟台市委编办“三个全面”加强改革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时间:2019-09-04        来源:山东烟台市委编办

 
  为确保机构改革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完整、准确,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山东烟台市委编办对标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从“三个全面”入手,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的维护更新工作,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有效服务。
  一、全面宣传部署,提高政策水平。机构改革完成后,通过“烟台机构编制工作”微信公众号、烟台机构编制网以及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加大机构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在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微信群,努力做到工作交流“全时段”、业务指导“零距离”,为实名制管理业务提质增效搭建了有效平台。
  二、全面更新维护,逐一夯实数据。组织机构编制部门业务科室和有关部门,对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各部门新的“三定”规定和有关人事任免文件等,逐个更新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信息等数据。对合署办公及挂牌机构,认真做好备注;对撤并的机构、转隶的人员,按照改革文件和日常出入编业务要求,严格审核,一一调整到位。通过夯实系统数据,准确反映了机构改革真实情况。
  三、全面督导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的月报校验功能,定期校验系统内所有机构与人员信息。年终,将对个人信息准确度进行抽查,打印被抽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表,交由本人确认签字。校验及抽查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或县市区,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纳入工作台账管理,作为县市区年度绩效管理评价的依据。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县市区,暂停受理其新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并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