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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经济合作服务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7 】 【选择字号:

          榆中县经济合作服务局主要职责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榆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4〕34号)和《中共榆中县委榆中县人民政府〈榆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发〔2015〕14号)精神,设立榆中县经济合作服务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措施和办法。
   (二)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及其他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组织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宣传资料。
   (五)负责国家、省、市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活动榆中县的组织工作和省内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我县与其他县区经济合作的联络与交流工作。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投资企业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榆投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七)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发布工作。
   (八)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分解、考核等工作;规范完善经济技术合作统计制度,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九)承担全县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人员培训工作。
   (十)负责招商项目与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略) 
   三、附则
   本规定由榆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榆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