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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7 】 【选择字号:

            榆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榆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4号)和《中共榆中县委榆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发〔2015〕14号)精神,设立榆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食品生产许可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承接的职责
   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2.加强法治监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以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分析全县产品质量状况,建立产品质量诚信体系。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和防伪工作。
   (四)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按照规定开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和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定并实施全县计量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对制造、修理
、销售、使用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调解计量纠纷;规范和监督商品及市场计量行为。
   (六)依法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检验机构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及保护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按照分工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查处无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违法行为;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申诉和举报。
   (九)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引进,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略)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榆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榆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