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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文化和体育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7 】 【选择字号:

              榆中县文化和体育局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榆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4号)和《中共榆中县委榆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发〔2015〕14号)精神,设立榆中县文化和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承担的广播电视管理的职责划入县广播电视台。
   (三)承接的职责
   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体育建设项目,指导、监管全县文化体育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担全县文化、体育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责任,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项目,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四)承担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事业标准化、现代化的建设。
   (六)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
   (七)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制度建设。
   (八)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规划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工作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十一)拟定全县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二)管理协调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发行;审核、报批出版物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承担全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体育设施的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县文化、体育行政复议案件。
   (十四)承担全县文化产业工作。
   (十五)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略)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榆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榆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